一、外商中国境内投资项目考察阶段的前期事务
1、项目自身可行性,包括境内同行业市场情况、市场前景、市场准入(产业政策)、项目生产许可证制度和产品质量的管制措施。
2、劳工环境以及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
3、选址以及生产环境保护的评估。
4、项目立项以及审批事宜。
5、外汇、海关、工商等相关部门管理制度。
6、调查或者核实合作或者合资方的资信情况。
在以上前期的项目考察中必须要聘请境内律师参与项目投资的可行性研究,对投资项目以及所涉及相关法律法规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是作为股东和董事决定投资必不可少的参考意见。
二、外商投资设立法律事务
1、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模式设计(三种模式: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伤独资企业)------其中会涉及到投资比例分享权益及承担风险;收益分配方式;管理模式涉及;收回投资模式设计。
2、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文件(包括各类投资合同、章程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3、设立特种行业的外商投资事务。
a、办理各类特种行业的项目审批的前置手续。
b、设立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事务,主要指向为上市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为之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以期待获取资本增值收益的投资方式。
c、设立外商投资服务贸易项目事务,外商投资服务贸易项目属于限制性外商投资行业。如:印刷、国际货运、无船承运企业、建筑、建设工程设计、商业企业、物流企业、中外合资的外贸公司、汽车品牌销售企业、租赁企业、广告企业、医疗机构、旅行社、电影院等。
4、外商投资制造业涉及宏观调控的法律事务,依据商务部有关通知,在《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中需要综合平衡,需要布点重点管理的;《产业指导目录》允许类中没有列入,但国家相关文件中需要重点管理的如:水泥行业;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首先需要项目核准程序然后报上级部门审批的。
三、外商投资企业的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的一般变更,包括企业名称、法定地址、经营年限、增资、经营范围、投资者名称等等一般性变更事务。
2、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变更,是指投资者或者其在企业的出资
(包括提供合作条件)份额发生变化的变更事务(该项变更中涉及到大量的前期备案和各项法律文书的制定)。
3、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减资,指在经营期内有正当理由不影响企业经营,不侵犯他人利益的前提下的减资申请事务。其中包括各类法律事务和各类程序性的其他备案事务。
4、外商投资企业的清算,主要指各类涉及税务、会计和法律的个各项事务。
四、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事务。
指已经在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再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事务。其中包括各项在境内投资设立企业和购买其他企业投资者股权两种设立方式。符合再投资条件的可以享有一定的再投资偷回措施。
需要律师承办各类再投资的协议以及办理各类再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
上海市大道律师事务所完全有能力帮助外国投资者完成上述各项投资事宜,同时在外资企业设立后上海市大道律师事务所有能力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如下增值服务:
1、公司业务之常年顾问
我们倡导的“法务外包”服务,是对传统法律服务模式的全面提升,即根据客户特定需求,将客户的法律事务工作和职能外包给专业律师团队。其优势在于能帮助企业全面控制法律风险,提高企业决策的科学性,有效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并且帮助企业整合优势资源,实现更大的经济效益。
在公司之常年顾问领域,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为客户就业务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为客户草拟、审查、修改合同、协议、章程及其他法律文书;
·帮助客户建立和完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
·以资本化运作为导向,为客户提供IPO前咨询、公司治理规范;
·为客户制定和执行不良资产处置方案;
·参与磋商、谈判,草拟、审查、修改相关合作文件;
·向有关方面发送律师催告函、协商建议函等;
2、公司业务之劳动人事
上海市大道律师事务所在企业人员、工资、保险和福利等方面的尽职调查和方案设计上拥有丰富的经验,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有关劳动法律方面的服务,并代表多家大型国企、跨国公司处理劳动争议的仲裁案件及诉讼案件。
在公司之人事劳动领域,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撰写和修改;
·对企业的内部劳动规则或者员工手册作合规审查;
·企业兼并收购以及改制过程中的人员情况尽职调查和人员安置方案设计;
·处理企业减员计划和方案;
·处理企业破产中的人员安置预案和经济补偿事宜;
·参加企业和工会的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的制定。











